主题教育 | 讲座回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摘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10月10日晚,我院“观今学史,明德日新”系列讲座第三讲在松江校区举行,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教授应邀为在座师生作了题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报告,院党委书记张绍铎及近百名学生出席了活动。


张海斌教授深刻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对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更提供了中国方案。


随后,张海斌教授结合生动的事例和扎实的法理,从“十一个坚持”角度为在座师生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制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讲座最后,张海斌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介绍了我校多语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外法治学科建设的特色与成效,并回答了同学提出的问题。

拍摄 | 吴家兴
文案 | 边子烨
排版 | 苏玟涵
审核 | 吴熙晔
责任编辑 | 刘飞 杨璐琪